背景
物业管理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,没有健全的物业管理就没有现代化的城市管理。《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市的城市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。作为济南市的主城区之一,近年来我区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整体水平显著提高。但仍存在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,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,规范小区物业管理。
原因分析
01
基层组织重视不够,对物业管理认识不足,未纳入工作日常议事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,导致物业管理成效不高。
02
部分老旧小区规划建设不到位,新小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移交衔接不力,遗留问题多,为物业管理留下隐患,导致物业管理难度加大。
03
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不高、服务意识差,工作人员年龄老化,不按规定配专业人员,只收费不服务,部分物业仅限于保安值班,保洁扫地,处理问题简单粗暴。
04
业主物业管理意识不强,由于业主委员会系自我管理组织,属于义务服务性质,导致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,业主有不服从管理、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现象,物业纠纷增多,造成物业公司亏损经营,企业运转艰难。
意见建议
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作用,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专项整治行动,加大对物业公司从业资质审核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支出等环节上的监管。二是深入居民小区加强《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,向市民朋友普及物业管理的相关知识。三是指导街道物业办、社区居委会进一步发挥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作用,指导业主委员会有效行使权利,以推动全区物业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,提升居民满意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