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民之愁,为民所盼,治民所安。山东省首档社会治理全媒体节目《共治》,由济南市委宣传部、济南市委政法委、济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,实地探访调研,居民家门口录制,将问题解决过程搬上荧幕。全面深刻讨论问题,协商解决方案,探索共治之道。
由于老小区的建筑结构性问题,
天桥区制锦市街道的铜元局后街
17到23号楼居民饱受楼顶漏水困扰,
楼顶修缮已是刻不容缓。
然而,由于顶层与低层居民之前的误会,
导致在楼顶修理问题上出现对峙。
现场,嘉宾劝解居民,不能因误会影响邻里和睦。
最终,两方居民握手言和,重归于好。
而随后,在场一位居民反映了一件
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,让大家再次陷入了沉思。
家住一楼的冯先生跟大家讲述,
去年8月,由于楼顶漏水导致楼板脱落,
一块檐板正好砸到了自己的汽车。
当时冯先生还就此事找记者进行了报道。
现场,当时采访的记者也来到现场
阐述了事情的经过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:
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
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
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
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;
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
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
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
而楼顶产权归属全体居民,
如若楼顶掉落物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
极有可能会由整栋楼的居民共同承担责任。
此外,人民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。如若高空坠物危及百姓生命安全,后果不堪设想。现场,有嘉宾注意到铜元局后街17到23号楼有不少正在上学的儿童,平时儿童上下学要经过这些居民楼,安全风险可想而知,这就需要全体业主提高警惕,齐心协力,共治楼顶漏水。